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东莞:商品房施工和销售现场须设建筑节能信息公示牌

      昨日起,在商品房施工现场和商品房销售现场,购房者就可以知道房子窗口所安装的玻璃是什么品种,厚度是多少等情况。

  昨日,市建设局发出《关于我市商品房项目在施工、销售阶段实行建筑节能信息公示的通知》,规定从7月29日起,我市所有商品房施工现场和商品房销售现场,都必须设置在建、在售楼盘的建筑节能信息公示牌。

  节能信息公示,即发展商须把按审核通过的施工图中建筑节能部分的内容,告知给购房者。

  一般来说,节能信息包括外墙体的外墙节能构造、屋面节能构造情况,及相应的传热系数是多少;门窗(幕墙)的门窗框类型是木窗还是铝合金,玻璃是什么品种,厚度是多少;热水利用的供应方式是集中式还是分散式,热水用能类型是电、燃气,还是太阳能等。

  据了解,出台此规定是根据《民用建筑节能条例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文件的要求。同时,也是为了让购房者、业主对楼盘建筑节能方面有更多的知情权。

  市建设局房管科相关负责人表示,在2006年,该局便开始推广民用建筑的建筑节能工作,商品房节能也在其中。2008年5月,该局规定,商品房的建设施工图中必须要有建筑节能的部分,并在去年底把在施工现场、售楼现场设置项目建筑节能信息公示的要求告知了各发展商。

  该负责人表示,凡我市在建、在售,或今后新建、改建、扩建的商品房建筑工程项目,以及进行节能改造的商品房建筑,建设单位从发文之日起都应将所建、所销售的建筑的节能信息在施工现场和销售场所进行公示。

  凡发现未按规定实施公示的,将责令改正,给予批评教育。对拒不整改的建设单位,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予以处罚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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